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2007-11-2 来自:江门市教育督导室 发布人:xzq
关于对蓬江区潮连中心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进行江门市一级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通知

         

 

江教督[2007]19

 

关于对蓬江区潮连中心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

进行江门市一级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

经幼儿园申报,有关区教育局推荐,我局组织视导、审核,决定对申报江门市一级幼儿园的蓬江区潮连中心幼儿园、江海区外海镇麻一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组成员:

  长:陈小茵(江门市基础教育督学)

副组长:徐晓雯(江门市蓓蕾幼儿园园长)

  员:雷慕瑜(台山市教育局幼教专干)

欧锦劭(鹤山市沙坪镇幼儿园园长)

黄伟珍(江门市教育第一幼儿园副园长)

雷艳清(台山市城北幼儿园副园长)

二、受评幼儿园及时间:

1、受评幼儿园:蓬江区潮连中心幼儿园、江海区外海镇麻一幼儿园

2评估时间:20071022下午—26日上午

三、评估组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071022上午1100

2、报到地点:蓬江区教育局

3、评估点联系人:湛飞帆、李梓勋

希被评估的幼儿园及其办园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和迎评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粤教评[2005]17号)和江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纪律的通知》(江教督[2007]7号)。有关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受评幼儿园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依时按质做好迎评工作。评估人员要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发扬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督导评估的良好形象。

请有关市、区教育局通知评估人员依时参加评估活动,并提供交通便利。评估组评估结束后,受评幼儿园负责安排评估组成员回程。

 

 

二○○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