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2007-11-2 来自:江门市教育督导室 发布人:xzq
关于对新会区会城南竹柏顺小学等2所学校进行江门市一级学校督导评估的通知

         

 

江教督[2007]20

 

会区会城南竹柏2

行江市一级学校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

经学校申报,有关市、区教育局推荐,我局组织视导、审核,决定对申报江门市一级学校的新会区会城南竹柏顺小学、鹤山市沙坪汇源小学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组成员:

  长:史元荣(省督学)

副组长:郑崇礼(江门市基础教育督学)

  员:林杰士(江门市基础教育督学)

赵杏贤(江门市基础教育督学)

颜效强(台山市教育督导室督学)

张学松(江海区礼乐中心小学校长)

余艳娟(恩平市年乐夫人学校校长)

(注:其中张学松评估第1所学校;余艳娟评估第2所学校)

二、受评学校及时间:

1、受评学校:新会区会城南竹柏顺小学、鹤山市沙坪汇源小学

2、评估时间:20071022下午至27

三、评估组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071022上午1000

2、报到地点:新会区教育局

3、评估点联系人:张务南、张炳棠

希被评估的学校及其办学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和迎评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粤教评[2005]17号)和江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纪律的通知》(江教督[2007]7号)。有关市、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受评学校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依时按质做好迎评工作。评估人员要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发扬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督导评估的良好形象。

请有关市、区教育局通知评估人员依时参加评估活动,并提供交通便利。评估组评估结束后,受评学校负责安排评估组成员回程。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