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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门 市 教 育 局
江教督[2007]21号
关于对恩平市实验中学等2所学校
进行江门市一级学校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
经学校申报,有关市教育局推荐,我局组织视导、审核,决定对申报江门市一级学校的恩平市实验中学、台山市水步中学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组
一、评估组成员:
组 长:朱伟申(江门市基础教育督学)
副组长:伍妙玲(江门市基础教育督学)
组 员:林杰士(江门市基础教育督学)
李国锐(江门市基础教育督学)
张 泽(江门市基础教育督学)
吴杰雄(开平市金山中学校长)
骆昌云(江门市第九中学校长)
(注:其中吴杰雄评估第1所学校;骆昌云评估第2所学校)
二、受评学校及时间:
1、受评学校:恩平市实验中学、台山市水步中学
2、评估时间:2007年10月29日—11月3日
三、评估组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07年10月28日17:00时
2、报到地点:恩平市教育局
3、评估点联系人:陈锡禄、谭元锦
希被评估的学校及其办学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和迎评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粤教评[2005]17号)和江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纪律的通知》(江教督[2007]7号)。有关市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受评学校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依时按质做好迎评工作。评估人员要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发扬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督导评估的良好形象。
请有关市、区教育局通知评估人员依时参加评估活动,并提供交通便利。评估组评估结束后,受评学校负责安排评估组成员回程。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