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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申报,有关市、区教育局推荐,江门市教育局组织督导评估,拟批准蓬江区丹灶小学、东风小学、水南小学、荷塘镇霞村小学、新会区林护中学、新会区会城河南中学、睦洲镇龙泉学校、台山市任远中学、文海中学、广海中学、海宴中学、迺仓中学、广海镇华侨中学、斗山镇中心小学、鹤山市共和中学和双合镇合成小学等16所学校为江门市一级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督导评估结果网上公示制度的通知》(粤教督[2006]12号)精神和我市《江门市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网上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对该16所学校进行定级前公示。公示时间为08年1月14日至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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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教育督导室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 |